依據上述《備忘錄》規定,成都中院與該市稅務局將定期交流研討不動產司法拍賣、變賣等涉稅協作事項,解決涉稅協作相關問題。并建立不動產司法拍賣、變賣涉稅協作機制,在涉稅信息共享、稅務提前介入、稅費計算、稅款預留、稅費支付、稅票開具和以物抵債等方面加強協作。同時,為了提高工作效率,雙方還將建立以網絡電子流轉為主的“點對點”對接機制。此外,根據《四川、重慶法院執行工作聯動協作協議》要求,重慶地區法院也可參照上述規定與成都市稅務局開展涉稅事項辦理的相關工作。
而成都中院與該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則簽署了四個方面二十四條規定,明確將“點對點”不動產查控和規范執行工作業務標準等工作細化到具體操作層面,實現“點對點”協助執行事項業務全覆蓋。
據了解,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還將加快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以實現與住建部門網簽備案數據的實時共享,并在此基礎上,確保法院實現成都市不動產登記信息的網絡查詢全域通查。同時,明確公證將深度介入執行工作,公證處工作人員可憑法院出具的委托函,代法院向不動產登記中心送達法律文書、調取證據材料等。